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委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 提高党务工作的水平, 推进机关党委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制订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制度。
一、建立健全党支部工作例会机构:
组长:机关党委书记。
副组长:机关党委委员。
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及机关党委工作人员。
二、会议时间:
党支部书记例会,原则上每月一次,一般安排在当月的第一个双周下午举行。因工作需要时,随时召开例会。
三、会议组织:
会议由组长主持, 每次会议由机关党委工作人员提前一天将会议时间、地点、要求等通知到每位成员。例会实行考核制度,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事前请假。
四、会议内容:
1.传达学校党委和机关党委的会议精神;
2.汇报各党支部上次会议以来工作完成情况和支部工作开展情况;
3.交流党支部工作信息和经验;
4.通报机关党委工作;
5.提出下一步工作设想和工作建议,布置下一步党支部工作;
6.通过学习、讨论、听讲座等形式,研究有关党组织建设工作;
7.介绍推荐支部范围内的各类先进典型人物和事件。
五、会议要求:
1.与会人员要遵守会议时间,会务要精心准备;
2.例会安排的工作和做出的决议,各党支部要及时贯彻执行,并反馈执行信息;
3. 机关党委工作人员要做好会议记录及其他服务工作;
4.会议主持人要提高会议效率,会后要对会议进行结论性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