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建工作室是党的基层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及其他形式党员教育活动的主要场所,服务对象是机关全体党员。
二、党建工作室内一切设施均登记造册,由机关党委指派专人管理。
三、党建工作室开放期间实行申请人负责制。为统筹安排好机关各党支部使用党建工作室,机关各党支部在使用工作室前须提前申请并填写《使用登记表》,工作室使用情况要及时做好记录。
四、党建工作室配备的所有物品,应妥善使用,用后按原样摆放好,不得随意外借。室内卫生由使用者负责。
五、党建工作室内书籍、报刊及杂志阅读后需放回原处,未经同意不得携带外出。
机关党委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