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党支部:
根据校党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要求和校宣讲团统一部署,机关党委定于11月27日(下周一)下午2:00,在教三203室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宣讲会,并提出如下要求:
1、机关全体党员参加宣讲会。要把此次宣讲活动当做一项政治任务,党员干部带头参加,各党支部书记组织好本支部党员和自愿参会的职工群众准时到场。
2、以支部为单位现场签到。对未能参加此次宣讲会的党员,机关党委将适时组织专题学习,为其“补课”。
3、为确保学习效果,请参会人员将手机关机或调至静音。
机关党委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