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简介 | 信息动态 | 主题教育 | 党支部建设 | 廉政建设 | 工会园地 | 党的知识 | 专题学习 | 图片展示 | 下载专区 | 学校首页 | 管理服务微视频 
党的知识
当前位置: 首页>>旧页面>>党的知识>>正文

党支部如何设立?

2015年10月16日 09:37  点击:[]

党支部如何设立?

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根据这个规定,凡正式党员超过3人、不足50人的,可设立党支部;党员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可设立党的总支部。对于党员超过50人,但不需要成立总支部的,也可以成立党支部。党员超过100人的,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下设若干党的总支部或党的支部。成立党的支部、总支部、基层委员会,均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

 

上一条:对标“四讲四有”争做合格党员 下一条:中国共产党战胜困难的五大历史经验

关闭

你是本站第 位访客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机关党委  地址:辽宁省 抚顺市 望花区 丹东路西段1号
电话:024-56864650  邮编:11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