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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先进工会小组、工会积极分子、“三八”红旗集体的通知

2016年12月04日 10:08 admin 点击:[]

机关各工会小组、各部门(处室):

根据校工会《关于评选二〇一七年度工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关于开展“三八”红旗集体、“三八”红旗手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机关工会就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1、以工会小组为单位,推荐符合相关评选条件的1名同志(工会委员或工会小组长)参评工会积极分子,并自我推荐是否参评先进工会小组;

2、以部门(处室)为单位,女性成员占人员总数的60%以上的部门(处室)可自我推荐参评“三八”红旗集体;

3、请机关各工会小组、各部门(处室)于12月6日下班前将以上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名单(含简要事迹)报送机关党委办公室。

机关工会将于近期召开会议对上述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推荐情况进行审议,并投票确定机关推荐名单。

机关工会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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