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强化机关各党建工作组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加强机关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理论武装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办〔2017〕9号文件)以及校党委、机关党委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党建工作组学习,是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和平台。
第三条机关党建工作组在机关党委的领导下,对工作组理论学习负主体责任,要把理论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第四条机关党建工作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坚持围绕学校发展中心、服务工作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
第五条学习职责
(一)机关党建工作组主要由其覆盖的各部门领导干部组成,可以根据学习需要适当扩大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二)机关党建工作组组长负责组织召集工作组成员开展理论学习,副组长配合组长做好学习的组织工作。
(三)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学习制度,按照安排做好学习有关工作。
第六条学习内容
(一)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四)党史、国史、世界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五)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六)党中央、国务院,政府和校党委、行政重要会议精神、文件、领导讲话;
(七)事关学校建设与发展的重要规划、政策以及校党委要求的相关内容;
(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九)上级党委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七条学习方式
(一)集中学习。坚持每月集中学习至少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两小时。集中学习可采取邀请专家学者授课、深入基层单位、教学科研一线作观摩学习、观看影像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
(二)个人自学。工作组成员应当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下功夫刻苦学习;要制定学习计划,认真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
(三)交流研讨。机关党建工作组须将学习交流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进一步深化学习效果。
(四)专题调研。工作组成员应当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
第八条学习要求
(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要把理论学习与统一思想、驾驭全局,进行科学决策、改造主观世界结合起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学以致用,切实提高理论素养和执政能力。
(二)严格学习纪律。机关党建工作组成员集中学习专设签到本,由个人亲自签到,不得代签;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需事先向组长请假。
(三)工作组成员要确保完成学习篇目和内容,认真记写学习笔记,要统一使用机关党委印制的理论学习学习笔记本、记录本,以备调阅、考核。
(四)在民主生活会和年终述职述廉中,每位工作组成员要主动汇报和检查自己的学习情况。
第九条 附则
(一)本制度由机关党委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